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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次的立委投票不是我第一個投票機會
之前的北市長大選才是,可是我懶的投


寫這篇我也不是要說我投什麼色系,這一點都不是重點
本來投完就沒事,也不用寫一篇來浪費我時間
不過我這人就是做什麼第一次的東西都會亂搞出錯
這一次的投票不免俗的我又亂七八糟搞笑了...


之前沒去投市長,外公有點不高興
他認為投票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尤其是我的第一票就遇上大選
這次媽仔也說不要再浪費權力了,雖然一樣爛還是去投一下


投票所就在我們家對面翻牆就到了的國中
而且我們也不想人擠人,所以蠻晚才去投
一開始要檢查身分證的時候他個伯伯還笑跟我說著說:第一次投票阿
我也不能說什麼
後來領完選票之後我想說去領一下公投票
畢竟紙印都印了,也沒差
結果蓋章的時候小姐就發現我拿去的章是錯的!!!
媽仔拿了2個一樣的印章給我......
整個很尷尬,第一次投票我就出狀況
媽仔還問說可不可以蓋手印,他們說簽名就可以
總算是化解了一個危機(因為好像出去了之後就不能再進來投了)
沒想到這個小姐眼睛超級利,可是我領立委政黨票的時候他們都沒發現我拿錯章
可見還蠻隨便的...


可是我的搞笑還沒結束
因為現場有四個投票站,我手上拿著四張票
我以為是一張票去一個票站按
所以我在第一個票站蓋完我的第一張票之後就跑出來要去第二個投票站
指導的人以為我蓋完了就說來這邊放票
我就說:沒有我只蓋完一張.....
大家應該很想笑吧,我真是白痴
他們就說:你在一個票站一次蓋完四張就好了拉....


真是亂七八糟亂七八糟


p.s:
1.媽仔說我看起來就是被強迫去投票的,呵呵
2.選務人員的指導非常的有色彩!!!老師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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